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

关于招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(眼科)学员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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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(眼科)学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6-21

关于招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(眼科)学员的通知

各基层医疗机构:

根据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《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》等相关文件的要求,我院启动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(国培)项目招收工作,具体事项如下:

招录条件:

1. 江苏省基层医疗机构(卫生院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社区医院)眼科医师均可报名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;自愿参加本次培训。

2. 身心健康,能胜任眼科临床学习和工作。

3. 具有眼科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执业医师助理(眼科)或执业医师(眼科)证书;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优先。

 4.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基层特色科室孵化单位人员优先录取。

5、招录人数:5人。

培训内容与要求:

1. 线上培训:学员于国家培训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必修课程的学习。

2. 线下培训:培训大纲参考执行《关于印发2022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线下培训大纲的通知》(国卫继教专发〔2022〕15号)以及基层常见病综合防治指南。

3. 线下培训需在我院完成共720学时,为期三个月的培训,培训期间学员所在单位不得更换培训对象。

相关待遇:

1.本次培训免收培训费、伙食费(根据考勤情况,补贴35元/ 天),

   住宿费和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;

2. 培训期间,已招录学员在劳动纪律、休假等方面参照我院进修学习相关制度要求执行。

报名与录取:

1. 报名时间:自发布日至2023年6月25日

2. 报名提交材料:(1)《报名登记表》一份(见附件),请自行下载表格、填写、并确认签字后,所在单位同意、盖章;(2)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;(3)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(4)执业医师证或执业助理证复印件。

3. 培训基地根据报名人数,初步定于2023年6月底组织笔试、操作考试和面试等综合考核,择优进行录取。

其他事项:

1. 学员完成线上和线下培训且通过考核的,可由卫生健康行政条线申请,发放相应的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学分以及《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合格证书》。

2. 培训结束后,学员统一回原单位工作。

3. 报名咨询电话:  郭靖      025-86677699

郑淑红     15850592817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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